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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商标


第1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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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第1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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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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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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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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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第3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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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关键词:商标、图形区分


客户简介:

METKITTY喵太奇是一个针对城市年轻群体,以将IP、设计、科技和匠心质造相融合的宠物消费品品牌。METKITTY喵太奇是一个针对城市年轻群体,以将IP、设计、科技和匠心“质”造相融合的宠物消费品品牌。省心省力、健康养宠,好玩有趣的美好生活是我们的愿景;“爱、勇敢、发现与创造”是我们的价值主张;我们秉承探索和匠人精神,以卓越价值为依托,不断创造具有完美体验、极致品质和人文关怀的好产品。希望“喵太奇”能够成为人们和宠物日常美好生活的一部分。


案情概要:

申请人上海喵太奇科技有限公司在第11类(灯具空调)、18类(皮革皮具)、20类(家具)、21类(家用器具)、28类(健身器材)、31类(饲料种籽)等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喵太奇 METKITTY及图"商标,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多个引证图形商标构成近似为由予以驳回。申请人委托重庆华纵联合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驳回复审申请。


案件结果:

经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申请商标为图文组合商标,由汉字"喵太奇"、英文"METKITTY"及图形组成,与各引证纯图形商标在构成要素和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部分引证商标间的注册情况证明类似情形的商标可以共存;部分引证商标已被驳回,不再构成权利障碍;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终认定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对全部6个类别的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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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区分 — 上海喵太奇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5-10-24
所属分类: 服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