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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商标


关键词:商标   驳回复审


客户简介:


亚洲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分为:工程建筑、商业贸易、农业(畜牧业)、生产加工、餐饮、金融、汽车消费等七大业务板块,公司目前已经实现了各业务板块的独立化运作。


案情概要:


申请人亚洲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72076417号“亚洲时代 YAZHOUSHIDAI及图”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驳回。申请人委托我司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驳回复审申请。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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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复审-亚洲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5-10-24
所属分类: 服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