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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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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商标1   

        

关键词:商标   驳回复审


客户简介:


惠州市和生泰富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5年的新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的是塑胶制品的加工、塑胶及五金模具的制造、生产装配及注塑机维修等行业。


案情概要:


申请人惠州市和生泰富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60702154号“和生泰富”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认为该商标与第13999038号“和生泰”引证商标构成近似,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驳回。申请人委托我司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驳回复审申请。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如下: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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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复审-惠州市和生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5-10-24
所属分类: 服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