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审商标

引证商标
关键词:商标、驳回复审、撤三
客户简介:
广西梧州市星悦珠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注于珠宝首饰设计、加工与销售的综合性企业。公司依托梧州作为传统珠宝加工基地的产业优势,主营黄金、K金、钻石及彩宝等饰品业务,拥有设计团队与标准化加工流程。公司凭借优质产品与诚信经营,已在本地区域建立起稳定的品牌口碑与销售网络。
案情概要:
广西梧州市星悦珠宝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79929566号“星悦珠宝”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在先注册的第37833163号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申请人依法提起驳回复审,主张两商标在文字构成、字形设计、含义及整体识别上区别显著。并同时对引证商标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请求。
案件结果:
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第79929566号“星悦珠宝”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6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审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撒销第37833163号第16类“星悦”商标,原第37833163号《商标注册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