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议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引证商标3 引证商标4
关键词:商标、无效宣告
客户简介:
浙江欧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疗器械企业。公司持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及消毒器械生产资质,主营酒精棉球、口罩、急救用品等产品,在杭州、德清、湖北武穴设有三大生产基地,嘉兴与德清建有研发中心,旗下涵盖杭州欧拓普、湖北艾邦等子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国。
案情概要:
浙江欧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他人在第10类(医疗器械等)上注册的第49240697号“欧洁多 OUJIEDUO”商标,与其在先注册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欧洁”系列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维护自身品牌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等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第49240697号“欧洁多 OUJIEDUO”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