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审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引证商标3

引证商标4 引证商标5
关键词:商标、驳回复审
客户简介:
四川美多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型环保建材及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型企业。公司依托本地资源优势,致力于绿色建筑材料的创新与应用,产品涵盖建筑节能材料、特种涂料、环保装饰板等多个领域,已通过多项质量体系认证,在西部市场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声誉和技术服务网络。
案情概要:
四川美多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指定图形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在先注册的五个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申请人依法提起驳回复审,主张申请商标在构图元素、设计风格、视觉焦点及整体识别上均与各引证商标存在显著差异,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商标。
案件结果:
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第84355692号“Meidb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7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应予初步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