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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商标


关键词:商标 驳回复审


客户简介:

2016年10月12日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安防设备、水暖设备安装及维护;网络工程、弱电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


案情概要:

2022年05月19日,“东莞市抗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第64750375号“抗衡”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该文字作为商标用在所驳服务项目上,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经过专业的评估,“抗衡”二字并不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内容,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经我司与申请人沟通协商,制定相应的复审方案,在法定期限内递交了驳回复审申请。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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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复审-东莞市抗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5-10-23
所属分类: 服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