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审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关键词:商标、驳回复审 、撤三
客户简介:
深圳市云实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公司主要从事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与存储、软件开发、游戏设计、数字动漫、信息系统集成及网络技术研发等业务,同时提供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摄影摄像、市场调研等配套服务。
案情概要:
深圳市云实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第76110087号“杏仁”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两件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
申请人依法提起驳回复审,主张申请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含义及呼叫上与引证商标存在显著区别。同时,为彻底清除注册障碍,公司对两件引证商标分别提起了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第76110087号“杏仁”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撤销第41031381号第41类“杏仁”商标,原第41031381号《商标注册证》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撤销第15463773A号第41类“杏仁”商标,原第15463773A号《商标注册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