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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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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商标



关键词:商标、驳回复审


客户简介:

海宁至新刃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端铣刀研发与生产的专业企业。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配备一流的工艺设备与检测仪器,始终坚持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秉承“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公司致力于为市场提供优质、高性价比的产品。


案情概要:

海宁至新刃具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83203335号“金摩”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申请人依法提起驳回复审,主张两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识别上存在显著差异。案件审理期间,该引证商标经合法程序转让至申请人名下,由此权利冲突消除。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第83203335号“金魔”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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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复审+撤三 — 海宁至新刃具有限公司
时间:2026-01-05
所属分类: 服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