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审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关键词:商标、驳回复审、撤三
客户简介:
上海钙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专注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依托上海在光伏领域的技术与人才优势,配备先进钙钛矿试验设备与高规格实验室,致力于高效、稳定、大面积的钙钛矿晶硅叠层太阳能电池的研发与成果转化,推动新一代光伏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案情概要:
上海钙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74518522号“图形(指定颜色)”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多件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申请人依法提起驳回复审。同时,为彻底清除注册障碍,公司对主要引证商标提起了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在该撤三申请被商标局裁定不予撤销后,公司进一步提起了撤销复审,以争取有利结果。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第74518522号“图形(指定颜色)”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撤销深圳市伊斯坦润滑油有限公司第13037344号第9类“图形”商标在“电池”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原第13037344号《商标注册证》作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第12205000号商标在“电池充电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