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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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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关键词:商标、驳回复审、无效宣告、撤三



客户简介:

   深圳矩阵集创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公司专注于文化创意与品牌服务领域,经营范围涵盖专业设计、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展览服务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等。

   同时,公司开展图文设计、广告制作、包装服务及互联网销售业务,涉及办公用品、日用品、电子产品、农副产品、工艺美术品等多品类产品的销售,并具备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货物进出口等相关资质。



案情概要:

   深圳矩阵集创文化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75019309号图形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两件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

   为清除注册障碍,公司针对两件引证商标分别启动了不同程序:对第4673077号第35类“图形”注册商标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对第54539992号图形商标先提起无效宣告程序,随后又提起了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与此同时,公司依法对第75019309号图形商标提起驳回复审。



案件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撤销第4673077号第35类“图形”注册商标,原第4673077号《商标注册证》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撤销第54539992号第35类“图形”商标,原第54539992号《商标注册证》作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第75019309号图形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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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驳回复审+撤三 — 深圳矩阵集创文化有限公司
时间:2026-03-17
所属分类: 服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