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审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引证商标3 引证商标4

引证商标5 引证商标6 引证商标7 引证商标8
关键词:商标、驳回复审
客户简介:
深圳市联欣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科技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创新型企业。公司业务涵盖物联网解决方案、智能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为消费电子与行业应用领域提供优质产品与方案。
案情概要:
深圳市联欣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83652931号图形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认为其与在先注册的多件引证商标(共计8件)构成近似。公司依法提起驳回复审,主张申请商标为独特的图形化设计,在整体构图、视觉效果及设计理念上与各引证商标存在显著区别,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应予初步审定。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第83652931号“联铠智能”商标指定使用在“金属线材成型机”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该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