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审商标

引证商标
关键词:商标、驳回复审、撤三
客户简介:
江西车老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所属行业为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公司主要从事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与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洗车服务、润滑油及轮胎销售等业务,同时提供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二手车鉴定评估、小微型客车租赁、保险公估、企业管理咨询及信息技术服务等综合配套服务。
案情概要:
江西车老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85571092号“CZN及图”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申请人依法提起驳回复审,主张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字母构成、整体呼叫及视觉效果上存在显著区别。与此同时,为彻底清除注册障碍,公司对引证商标提起了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第85571092号“CZN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撤销第59333719号第4类“赣中南 GZN 1996”商标,原第59333719号《商标注册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