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引证商标3
关键词:商标、驳回复审
客户简介:
诺世油品集团是一家以科学为引领的国际石油化工公司,总部位于英国威尔士,分支机构遍布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主要研发制造中心位于英国、迪拜、巴西和南非,销售网络覆盖欧洲、中东、非洲及南美地区。
公司业务涵盖基础油、添加剂、润滑油及矿产四大领域,是欧盟ACEA组织“ACEA操作规范”的参与企业之一。诺世油品集团以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著称,与各国政府、学术机构及行业伙伴保持有效合作,致力于为全球市场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润滑油及汽车化工产品。在中国市场,诺世油品集团持续为用户提供原装进口润滑油产品及全方位的润滑解决方案。
案情概要:
北京诺世润滑油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71253355号“ERC及图”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三件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申请人依法提起驳回复审,主张申请商标在字母构成、整体呼叫及视觉效果上与各引证商标存在区别。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第71253355号“ERC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